1.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。
2.考生须提前准备好《准考证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进入远程网络复试会场,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,进行身份验证和应试环境检查。
3.考生应保证应试现场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,保证视频、音频真实。应试环境必须是真实环境,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、更换视频背景等,不得以播放录音代替作答。
4.应试现场原则上要求双机位。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,摄像头应面向考生,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(建议首选电脑)。第二机位为面试的副机位,放置在考生侧后方,用于考官和复试小组秘书在面试过程中随时查看考生的周边环境。放置主机位的书桌应尽量靠近墙面摆放,房门应在其中一个摄像头的可视范围内且处于关闭状态。若考生因环境、条件所限确实无法实现双机位,经向复试学院申请同意,复试时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°展示应试环境,入学后加强复查。
5.复试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,关闭微信、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。
6.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、不受干扰,无任何其他人员在场。复试过程中,考生不得东张西望、与他人交流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,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等行为。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。
7.复试考生应穿着得体,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,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。保证面部清晰可见,不得化浓妆,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,不得佩戴帽子、口罩、墨镜等。头发不可遮挡耳部(女生须特别注意,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),不得佩戴耳饰、耳机等。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脱离面试设备摄像头画面。
8.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,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,仍然未进场且无正当理由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,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。
9.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,复试过程不得录屏、录像、录音等,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、音视频等复试信息。
10.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,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处理。
考生应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,诚信复试,对违反考场规则、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,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、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、复试成绩、录取资格等,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。